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中招〔2016〕1号)精神,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开足开好体育课程,并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我局制定了《2016年海口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口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7日
2016年海口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海口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厉春
副组长:王涯燕、陈鹏、秦文
成员:符延益、陈莲、翁平荣
下设考务办公室
主任:陈莲(兼)
副主任:符延益(兼)、翁平荣(兼)、林秋儿(兼)
成员:吴翔鹰、庄轩(局体卫艺处借调老师)、符建强
办公室下设各工作组
1.考务(含报名及免考材料接收审核)组组长:符延益、林秋儿
成员:林道球、陈建光、张崖燕、王英
职责:负责招聘考务人员并进行培训、分工,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负责6个考场相关工作协调,接收、审核和报批申请免考考生的材料,考试结束后认真梳理体育考试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中招办等工作。
2.督考组组长:翁平荣(兼)
成员:高云东、唐跃东、庄轩、陈明晖
职责:学习和掌握有关规定,监督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提醒注意,对违反规定的应促其改正,发现监考员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即指出,及时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保密和数据导录组组长:陈莲(兼)
成员:陈仁才、陈海(市二中老师)
职责:负责接收各校报名的考生信息并编印考试秩序册,在考试前分发到各学校、考生信息录入测试仪器备考,考试期间从测试仪器主机导出考生数据成绩进行备份、保密、录分、统计、上报等工作。
4.医务组组长:符建强(兼)
成员:各考场学校派2名校医
职责:设立“考场医疗点”并与邻近医院协调挂钩,配备必要的药箱、医疗急救药品及器材、穿白大褂,及时有效地处理好考场考试期间考生意外损伤、中暑昏厥等情况的医疗救护或根据考生发病情况的严重程度通知市120急救中心马上送医院治疗。
5.总务组:吴翔鹰(兼)
成员:王洪天、李文辉、陈明晖
职责:负责考试的报名收费,考试器材、工具的采购,各类考务工作证件制作,各考场器材按时运送和管理维护,原始成绩
记录单回收、现场缓考材料的收集,考务组人员劳务费用制表、报税、发放等工作。
6.监督组:申群芳
成员:局党办派2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监督考试的全过程,发现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相关规定查处等工作。
7.保卫组:各考场学校校警
职责: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各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时间及经费
(一)报名时间:各校以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为准,必须于3月4日前将参加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的考生名单(不含免考生)根据学生性别分类按附件3、4填写后发电子版至邮箱:hktyks@sina.com,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数据为填写依据,各校不得擅自安排往届生以及非本市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参加本校的体育考试。单报生在中招考试报名时填报体育考试项目,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3月15日至4月20日
各校于3月10日至13日从市学籍管理系统网站(网址:edu.uutang.com)下载打印本校考生体育准考证,经学校盖章后发给学生。
(三)经费:体育考试报考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招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审批〔2011〕号)159执行,2016年海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时收取体育在考试报考费。
三、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试项目
坐位体前屈(男、女生);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五、测试方法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执行,所有项目统一采用电子测试仪器测试。
(一)800米跑和1000米跑:考生若干人一组在丈量准确的400米塑胶田径场跑道上接受测试。考生着带有感应器的号码衣(考务组提供)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只能进行一次测试。
(二)坐位体前屈:男女生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测试方法: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板坐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垫板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推为止。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六、评分标准
按《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执行,今后将逐年提高评分标准。
七、计分办法
由市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坐位体前屈满分2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30分,两项共50分。按等级划分为: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 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等0―19分。F以两项考试成绩总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等级分达到C等以上的考生方可被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八、病残学生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身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和疾病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填写“2016年海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5)提出申请,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由学校统一打印一份申请免考考生花名册 (附件6)报市中招办核准并在海口市考试中心网站(www.hkkszx.com)的公示栏内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免考(免考材料必须于3月 8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其体育科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5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医院证明复印件和申请书原件装入该生中考档案备查。
接收材料地点: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电教大楼6楼海口市考试中心中招科611室。电话号码:66293103
(二)缓考
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或因病、伤、以及在省外借读等原因暂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
考试中考生因病、伤停止考试,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需申请缓考,由学校报当地主考(考务组),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考务组)签字同意后可以缓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无效,可在规定缓考时间内重新参加两个项目的考试;如申请缓考的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体育成绩按已考过项目成绩有效办理,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办理。申请缓考的考生在缓考时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35分)的50%即17.5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两个项目的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中一项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无故缺席者或已参加考试但中途退场的考生不予缓考。
申请缓考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的带队老师持考生和家长的书面申请书及学校证明,于报名时或考试当天向考务组长办理缓考手续。
九、组织实施
(一)考点(场)准备:
1.考场使用由市中招办指定,学校无偿提供并指派专人协助考务组工作。2016年海口市初中体育考试设6个考场: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南侨中高中部、海南侨中初中部、市一中高中部、市琼山华侨中学、灵山中学,各考场均为400米塑胶8道运动场。
2.考场安全保卫等考务工作由学校负责落实,考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非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
3.各考场校要制定一份体育考试考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各考场应设置休息室、考场医疗点、询问处、茶水处、车辆存放处等。“考场医疗点”要与邻近医院挂钩,指定2名医务人员和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药品及器材,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好考试期间考生可能出现的意外损伤。如现场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主考(考务组),马上送医院治疗。
5.考场要合理设置,确保无安全隐患,在考试的前半天制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考务规定、考场平面图、路标及温馨提示等。
6.各考场应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联系,做好考场的物资供应和交通运输、考场供电、饮食卫生和防疫等工作。
7.考场考试期间,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克服困难,全力以赴,主动为考场考试工作提供服务。学校要妥善调整好体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安排好本校学生的体育活动。
(二)考试编排:今年中招体育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号,考生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附件7样式)并经逐项验证后参加体育考试。每名考生的两项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考务组和数据导录组根据各校报名电子件导入考试仪器由考试仪器随机分组导出,在考试前分发至各校,各校在考试当天按分组名单带领考生参加考试。各校考生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秩序册。
(三)考试成绩记录:考务人员当场将仪器测试的考生成绩打印并公示,供考生现场查看成绩记录。在考试过程中确因仪器故障需人工记录确定考生成绩的,考务人员要认真填写《2016年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附件8)与在场考务负责人一并签名确认,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中招办。报名后未经请示不来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免试生除外),体育成绩记录为零分。全部测试结束后,市中招办保密和数据导录组将全市考生成绩从电子测试仪器中导出,并在海口市考试中心网站(www.hkkszx.com)的公示栏内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学校自行登录下载并负责向学生公示。经核对后有错、漏成绩的,由学校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并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hktyks@sina.com;市中招办保密和数据导录组全部审核完毕后再次将更改后的成绩公布在海口市考试中心网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全部结束后市中招办保密和数据导录组向省中招办上报全市考生(含单报生)体育考试成绩,经省中招办确认后结束工作,我市中招办人员不再对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进行更改。
(四)学校组织工作
1.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加强宣传工作,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要针对体育考试的项目,特别是长跑项目,做好考生应考辅导工作(如技术要领),提高考生的成绩。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长跑活动等经常性练习,尤其是加强改善心血管系统机能和提高速度耐力素质的综合性练习。同时,要落实学生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确立安全保卫责任人,要制定应急预案。
2.各学校要给每位考生家长印发一份“温馨提示”(附件2)并得到家长的确认。在考试前,各校需向考生宣传有关考试内容,对身患疾病的考生要劝说其申请免考或缓考。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健康情况确定自己免考、缓考或应考,否则在考试中因考生健康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各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点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事前必须经过检测,确保检测合格、性能良好,车况符合安全乘坐要求,严禁超载、超速。对外租用的车辆还要确保车辆运营资质等符合规定,并签署合同约定双方责任。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意识强,驾驶信誉度高。考生集中饮食点要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考场规则
(一)体育考试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考试工作要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二)考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地给考生报成绩和登记成绩,成绩公布后涂改无效(如确实为错填,对考生成绩重新认定应在考务长、项目裁判员、纪检监察人员和考生本人共同确认,并签名以示负责),要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不打人情分。禁止所有考务人员在考试期间私自外出,禁止监考员监考时使用手机,严禁无考务证件人员进入考场。
(三)医务和监察人员应自始至终在考点工作,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考生成绩准确和保护考生的人身安全。此外,监察人员对分数确认、登分统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四)考试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实行多层交叉监督,一是省市巡视员监督,二是考务人员互相监督,三是考生监督,四是实行局领导巡视监督制度等。
(五)考务人员不得担任自己子女或亲属考试项目的考务工作。
(六)参加现场考试的考务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各项考试的准备工作。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必须由所在学校领导或指定专人带队,在开考前30分钟集中到考点,在指定地方待考。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考试前对考生进行健康检查,带队领导要将考生健康情况报告给考点医务人员或考务人员,考点医务人员或考务人员要根据学校汇报的情况(如个别考生有不良反应的)做好应对工作。
(七)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教师及临考的考生外,无关人员均不准进入考点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考点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和武警人员值班,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八)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考主考务组)有权决定是否停考、重考,但必须在不影响正常考试秩序和公平性的前提先作出合理安排,并做好解释工作。
(九)加强体育考试录像管理,市督考组长、督考员、考务组长、考务员和纪检人员同时在场时才可查阅录像处理争议和投诉,录像数据保存期限为半年。
十一、处罚
为保证体育考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严密组织考试各个环节,严肃考场纪律,建立监督机制,杜绝考场**事件的发生。对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故意操作测试仪器感应器使其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考生,取消该生该项考试资格;当场发现有**者,一律清退出场,取消该考生和**者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有**的,除取消该考生和**者考试成绩外,还要取消其当年录取省、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如果开学后才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者的入学资格。
对为冒名顶**试者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体育考试期间值班举报电话
海口市教育局体卫艺处:68764625
海口市考试中心中招科:66293103
海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