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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3中考成绩查询、中考查分

2023信阳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3-6-6 15:12:49

2023信阳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羊山新区教育体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实行网络管理。信阳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名、网上评卷和录取工作。信阳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中招中招文化课考试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生资格审查、网上评卷及新生录取等相关工作。羊山新区教育体育局所辖中学和市直初中学校与所属考区做好衔接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要在省、市规定的招生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县区的招生方案。
 
  三、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 “高中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4元/生/科(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八年级考生每生应交费18元,九年级考生每生应交费38元,收费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上交市级的费用和账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体办基〔2023〕1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由县区和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并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符合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分配生资格。各县区按照市级制定的分配生资格合理制定本辖区的分配生政策,对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育(体育)局中招办审核备案。
 
  (三)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
 
  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严格甄别材料真伪,严防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县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汇总审核备案,并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志愿填报
 
  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批(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兵学校)、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批、民办高中四个批次。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光盘。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通过 “高中招生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可填报三个志愿,民办高中录取每个批次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考生的第一志愿优先,第一志愿为空的后面的志愿不予录取,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志愿是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各县区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招生热线等有关招生政策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六、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2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3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七、考试
 
  2023年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试成绩按照各县区参加考试人数由高到低的比例进行划分:A等级15%,B等级40%,C等级40%,D等级5%。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的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八、网上评卷
 
  高质量的网上评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网上评卷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中招办统一指挥下,由各县区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指定学校承担文化课评卷工作任务。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科目评卷工作由各县区中招办制定评卷办法、评卷细则,单独组织实施评卷,成绩由县区统计汇总后按比例进行等级划分。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等级成绩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各县区负责评卷的地理、生物等级成绩要随中招文化课成绩一并上报,以免影响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选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非毕业年级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同时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九、成绩发布及复核
 
  7月8日,市中招办将合成后的中招成绩下发到所在县区中招办,由各县区中招办将中招成绩分别发放到辖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公布。对文化课成绩存有异议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于7月8日—7月9日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按要求格式上报考生信息经所在县区中招办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市中招办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市中招办将在7月10日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文化课科目复核。复核试卷仅限于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成绩出现问题的复核结果反馈到考生所在县区中招办。7月11日,全市统一公布中招成绩,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成绩查询。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发档,招生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把关,市中招办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市自2023年起将生物、地理科目纳入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凡报考公办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生物、地理两科目等级成绩均需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生物、地理科目等级成绩其中一科为D等级的只能参加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批次录取,无生物、地理科目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
 
  3、分配生录取原则。分配生的录取必须在批次志愿录取时一次性招录完毕,并且只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4、同分录取原则。考生中招成绩、生物、地理等级成绩是普通高中同分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首先按照生物、地理等级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生物、地理等级成绩也相同,则先录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含信阳市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招生文件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市的招生录取。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部署统一进行: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兵学校)。信阳高级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时间7月19日,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间7月20日至7月23日。
 
  第二批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7月24日至7月28日。
 
  第三批录取:民办高中录取。录取时间7月29日至7月30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志愿进行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2、录取学校应按市中招办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根据平行志愿,并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次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高中招生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向考生发放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印制,各学校自行印制的录取通知书需要向市、县区教体局中招办备案。
 
  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7月31日—8月2日进行,各县区组织未完成批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定征求志愿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未被录取和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志愿时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及补录时间安排在8月3日—8月6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十一、相关政策
 
  (一)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实验班今年招生计划从三个班调整为两个班,从2024年起,不再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本县域内进行,市区的普通高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能跨县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正常批次招生结束后,个别民办高中生源不足的,由所在县区核准后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报市中招办审核,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限定的县域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中招政策性加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具体标准和要求参照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高中招生平台”志愿填报时进行网上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月20日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公示后汇总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中招办留档备查,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标记。
 
  (五)严格规范公、民办普通高中审批。各县要严格民办普通高中的审批流程,严把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要求,对新审批的普通高中务必于2023年第二季度完成申报工作,并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标识码,招生方案需经县区研究同意报市中招办审批通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开始招生,6月份以后申报的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招生。
 
  (六)严格规范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测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授权各县区具体实施,每年5月下旬前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合格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中招录取时,按照初中学业水平成绩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65%执行。
 
  特长生包括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应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活动或赛事,并获得前八名(持有证书)的考生;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应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教育、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艺术活动,并获得艺术三等奖以上(持有证书)的考生。特长生招生录取仍然按照属地招生的原则进行,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类型和录取办法,并报市中招办备案,遴选工作结束后对符合特长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无异议的特长生名单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所有特长生招生工作务于5月20日前全部结束,未按时结束和上报特长生的县区和局直普通高中学校视为本年度不招收特长生。凡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市中招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对县区和录取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取消下一年特长生招生资格。
 
  (七)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八)认真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九)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区和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免试英语听力成绩由市教育体育局在成绩合成时计算到考生英语成绩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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