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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双流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1-3-20 20:51:16
2021双流中考政策方案
从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获悉,双流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公布,报名为3月16日至2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具体如下:
为统筹规范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对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下同)考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确定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并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民办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并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公办中职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和学位数统筹确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经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的执行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均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
2.中职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各中职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范围
全区各初中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拟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成都中考的非双流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双流区外就读、需要回双流区升学的双流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准备升学的双流区户籍往届生,均须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三)报名方式
中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成都招考”。
(四)报名办法
1.双流区各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双流区、户籍在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后期各项考试。其中,学籍、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确定升学区域(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升学或双流区升学)。公布成绩后,考生按报名时选定的升学区域政策填报志愿、升学。
学籍在双流区、户籍不在成都市范围内的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需在双流区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后期各项考试,按双流区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考生要在考后回户籍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地中考升学政策。
2.在双流区外就读的双流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成都市范围内就读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域参加后期各项考试,中考报名时选择升学区域为“双流区”;公布成绩后,考生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升学。
在成都市外就读、需要回双流区升学的双流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凭学籍相关材料和户口薄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后期各项考试。
3.双流区户籍的往届生。双流区户籍的往届生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并参加后期各项考试。
三、考试
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1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二)试卷要求和计分办法
1.试卷要求及构成
中考各科试卷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在全面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包括副题、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评分参考以及评卷过程中依据评分参考制定的评分细则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启用后3年内作为不得公开的内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A卷包括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各科笔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2.计分办法
考生的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升学成绩。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70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区招考委、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评卷
成都市实行中考统一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成都市招考委和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双流区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要求设置评卷点,评卷点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同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
五、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由各学校5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中考前通知考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D等的考生在参加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时,对考生升学成绩进行相应扣减后参加投档。
说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A等、B等的考生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时正常录取。
六、志愿填报
成绩公布后,由报名点学校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毕业不升学”、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民办普通高中提前录取考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升学区域在双流的考生在“双流区中考业务平台”上填报所有升学志愿;升学区域为非双流区域的考生志愿填报按当地要求执行;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志愿在成都市中考应用平台上填报。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后,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在我区升学的非双流籍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高中调剂生计划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职类学校招生计划。
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建议选填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下几个批次的学校志愿。
七、指标到校生
2021年双流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批次
今年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被前阶段和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和后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第一阶段:
提前批: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提前批录取的包括以下类别: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宏志生(棠湖中学)、指标到校生(含民办学校校内指标生),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学生。
第一批: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二批: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
第四批:成都市双流区公、民办中职类学校。
第二阶段
市以上中职类学校、成都市民办高中、五年制高职、五年制师范(幼师)、市体育运动学校提前招生、成都市艺术体育特长生。
(二)普通高中录取
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录取工作(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区招考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在公布考生中考成绩时,区招考委划定和公布我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实行“分批次投档,批次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录取工作结束后,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要求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对各批次录取时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凡在双流区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必须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否则所录学生均视为无效录取。
九、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2.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3.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随归未成年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4.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查。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7.上述各类加分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解释、考生及家长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及审查的流程由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审查工作于5月底以前完成。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市教育局审核后的正式名单(含考生的报名号、身份证号、享受照顾类别等信息)进行公示,考生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公示名单,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8.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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