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动态
2021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1中考成绩查询、中考查分
2020凉山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0-6-19 10:22:25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2020年我州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统称“中考”),中考实行全州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招考委领导下,由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分类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州教育考试院设立录取场,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批次统一进行录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到录取场参与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下,由州教育考试院和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全州统一录取,公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尊重志愿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将志愿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三)择优录取原则。依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将调整凉山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下设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机构设置另文通知。 四、中考报名 中考(含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7日-5月12日16:00,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5日-29日16:00。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等按照已另文印发的《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凉教体发〔2020〕32号)执行。 五、中考考试 中考(含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州招考委统一领导,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考务工作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全州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制定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实行网上评卷。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考试说明由州教育体育局另文印发,并于5月30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公布。 (一)考试科目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彝(藏)语文加试(二类模式考生参加)、一类模式彝语文(一类模式考生参加);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 (二)考试形式 1、中考各笔试学科均为闭卷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堂合卷120分钟,道德与法制、历史同堂合卷90分钟,彝(藏)语文加试、一类模式彝语文各90分钟。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闭卷笔试,两科同堂合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所有学科的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和智能电子产品,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和智能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2、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技术装备所统筹组织,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5月18日至6月20日之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后报州教育技术装备所备案。州教育技术装备所负责制定印发考务工作要求,并在考试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于6月30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备案封存。 3、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体育局青体卫艺科统筹组织,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5月25日至6月25日之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后报州教育体育局青体卫艺科备案。体育考试总分满分50分,具体考试项目、方式及要求由州教育体育局青体卫艺科负责制定印发,并在考试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体育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于6月30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备案封存。 (三)考试分值 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各150分,分为A、B卷,A卷卷面分各100分,B卷卷面分各50分;物理90分(卷面分8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化学60分(卷面分5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道德与法制卷面分50分,历史卷面分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卷面分10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卷面分100分。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卷面分100分,地理卷面分100分。 (四)考试时间(笔试)
(五)成绩计算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物理、化学计卷面成绩加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道德与法制、历史计卷面成绩,生物、地理计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一类模式彝语文计卷面成绩,体育计毕业考试成绩。所有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2、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按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50分,总分满分900分。 3、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满分100分,总分满分950分。 4、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9+3”免费职业教育)招生成绩计分办法:实行加权值计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总分满分850分。 六、试卷评阅 2020年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由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在考试全部结束后,务必于7月16日将所有考生的考试答题卡送达州教育考试院。考生成绩于7月23日由州教育考试院返回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再由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返回各学校。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对外公布和查阅。严禁各县市、学校对考试成绩排位情况进行炒作。为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不查卷。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7月24日至25日到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登记,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于7月26日前将查分名单报州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七、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州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6月20日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要慎重。评价结果是作为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在中考前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由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备案封存。 八、优待政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凉山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凉府发〔2018〕10号)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的加分项目。 符合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省、州的相关教育优待办法,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相关政策予以执行。地方烈士子女参照军人烈士子女优待办法执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考生的申请办法及资格审查要求另文印发。 九、招生计划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初中毕业学生规模、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学位情况,结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测算后以学校为单位报州教育体育局,经州发改委、州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另文下达,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调整。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直升计划和统招计划两部分,由学校根据与当地政府的办学合作协议以及自身办学需要确定,经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执行,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于6月5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产生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州教育体育局另文下达后向社会公布。 十、招生范围 (一)凉山州民族中学为州直属学校,其招生计划全部面向全州招生。 (二)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跨县市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州招生。 (三)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州一类模式考生招生,在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剩余计划可面向全州招收彝语文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分数的二类模式考生。 (四)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直升计划只能面向本校初中毕业生招生;统招计划主要面向在我州参加中考的考生招生,如确需招收在州外参加中考的凉山户籍考生,可在统招计划中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单列州外考生计划。 (五)其他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属地招生原则,只能面向学校所在县市范围进行招生。 (六)州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州进行招生。 十一、招生办法 (一)指标到校生 1、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必须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凉山州民族中学的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州教育体育局下达到县市,再由各县市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实际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0%以内,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 2、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州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初中学校要依据学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B等及以上的要求,按照学生自愿、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学校按照本校指标到校生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推荐学生名单应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3、享受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读满2学年以上。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州统一中考,由录取场根据考生志愿和普通高中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另文印发。 (二)特色项目班 1、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批并确定的体育、艺术特色试点学校可提出体育、艺术类的特色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提出学科类的特色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州教育体育局布点的体教结合项目学校,其体教结合班招生由学校按特色项目班的要求提出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有政策性项目班的学校也应按特色项目班的要求提出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以上各类项目班的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由学校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每所学校申报的项目班原则上不超过2个,按每班50人申报,单独编班,面向全州招生。 2、拟报考特色项目班的考生应于7月15日至17日在指定报名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在特色项目班报名处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特色项目班。报考考生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项目考核,其中,体教结合班的专业考核由州教育体育局青体卫艺科与招生学校共同组织。 3、报考特色项目班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并填报报考学校特色项目班志愿,由录取场依据考生志愿,根据招生学校制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含加分)与项目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特色项目班的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另文印发。 (三)艺体特长生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自愿提出艺体特长生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每所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当年招生班数每班不超过6人进行申报,申报的招生计划应明确艺术、体育的具体专业门类,面向全州招生。 2、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即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对应专业比赛中的奖项获得者或对应专业等级获得者。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应7月15日至17日在指定的报名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在艺体特长生报名处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门类。报考考生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 3、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并填报报考学校艺体特长生志愿,由录取场依据考生志愿,根据招生学校制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含加分)与专业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艺体特长生的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另文印发。 (四)跨县市招生 1、省、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自愿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跨县市招生申请。拟申报跨县市招生的学校应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跨县市招生申报表》(附件1)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准盖章后统一于6月12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 2、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跨县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使用除指标到校生、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外的本校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州招生,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40%,州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30%,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不超过30%。 (五)民办普通高中 1、民办普通高中直升计划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核并确定直升预录名单,自愿参加本校直升并被预录的学生应与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凉山州2020年自愿参加民办普通高中直升承诺书》(附件2)。招生学校应于6月30日前将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的《凉山州2020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本校直升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3)与学生的承诺书一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审核。被直升预录的学生必须填报直升志愿并参加全州统一中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未填报直升志愿以及中考成绩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其统招计划(不含州外考生计划)纳入全州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由学生根据报考意愿按照学校所在批次填报志愿,录取时,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学生志愿、中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同批次的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 3、凡被民办普通高中直升计划与统招计划录取的考生,均需按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其中,经学校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可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考生除外)。 (六)中等职业学校 各县市的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以及彝区、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志愿批次 (一)普通高中类 普通高中类志愿设五个批次,凡被前一批次或同一批次中前一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或类别的录取。 提前批次:包括二个类别,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直升计划,本批次设一个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志愿。 第一批次:包括三个类别,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特色项目班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一类模式计划,本批次设一个特色项目班志愿、一个艺体特长生志愿和三个一类模式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除指标到校生、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除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除州外考生计划外的统招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以及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次已录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空余学位的调剂补录。民办普通高中州外考生计划一并在本批次进行录取。 (二)职业教育类 职业教育类志愿设四个批次,凡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次:深度贫困计划,设三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3+2”五年制高职计划,师范类设二个平行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设三个平行志愿,若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建立纸质档案,则不在网上填报,考生到当地县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履行报名手续。 第四批次: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设二个平行志愿。 十三、志愿填报 (一)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填报升学志愿(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除外),方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志愿在中考成绩通知后由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志愿批次,结合本人意愿,在指定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志愿填报入口,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其中,提前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志愿,由自愿报考的考生在中考前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志愿填报后即锁定,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录取。 (二)普通高中提前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志愿填报时间:7月2日8:00至3日18:00,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7月24日8:00至7月27日18:00;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9+3”免费中职)志愿填报时间:7月15日8:00至7月29日18:00。 (三)普通高中志愿与五年制高职志愿不得兼报,在普通高中的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补报五年制高职志愿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补报志愿时间:8月3日至4日24:00。 (四)志愿填报平台将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询和修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法查询和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为帮助考生熟悉填报流程及方法,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州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24日-26日安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五)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考生以及具有就读县市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可填报就读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州内户籍考生还可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 (六)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以及不具有就读县市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州内户籍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以及不具有就读县市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州外户籍考生,不得填报我州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但可以填报州内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拟回户籍地升学的,由就读地县市招考机构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供考生户籍地教育部门作为升学录取依据。 (七)在州外就读初中应届毕业回户籍所在县市报名参加中考的我州户籍考生以及毕业年限在一年以内(即2019年毕业)的我州户籍初中往届毕业考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以及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毕业年限超过一年(即2018年及之前毕业)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只能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八)州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志愿不受考生户籍和初中学籍年限限制,凡在我州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九)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及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初中学校在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指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考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十)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志愿信息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由考生本人进行修改。考生在填报志愿或再次进行修改之后一定要点击保存,否则由于没有保存将导致无志愿或志愿修改无效。超过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志愿信息将被锁定且无法进行修改。 (十一)初中学校应确保每一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放弃填报志愿,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必须签署《凉山州2020年自愿放弃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校存档备查,一份由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存档备案。 十四、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 1、中考阅卷工作结束后,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招生计划、中考成绩、考生人数以及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统一划定全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划定本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州直属学校和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本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执行。 2、全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以及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州直属学校和省一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中考总分一分一段人数统计,于7月24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 3、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2日进行,由州教育考试院分批次统一进行录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到录取场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本县市各批次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签字确认。录取以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依据。凡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低于报考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未参加全州中考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招生投档比例为1:1,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1)提前批次为顺序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直升计划。 (2)第一批次为顺序志愿,依次按照特色项目班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一类模式计划的顺序进行录取。其中,一类模式三个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所有一类模式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每一名考生对应一个位次,同一分数在排位时,依次看彝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位次优先。在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时,严格按照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先从A志愿开始进行检索,若A志愿学校没有计划,再检索B志愿,若B志愿学校还有计划,就不再检索考生其后的C志愿,而开始检索下一位次考生。所有一类模式考生志愿全部检索完成后,如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填报了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且彝语文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分数的二类模式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按照以上志愿检索原则对学校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第二、三批次均为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按照位次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每一名考生对应一个位次,同一分数在排位时,依次看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位次优先。在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时,严格按照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先从A志愿开始检索,若A志愿学校没有计划,再检索B志愿,若B志愿学校还有计划,就不再检索考生其后的C、D志愿,而开始检索下一位次考生。其中,有跨县市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考生在全州的位次进行录取,在本县市计划和跨县市计划均未录满时,本县市考生(含符合随迁子女条件以及学籍年限达到三年的非本县市户籍考生,下同)使用本县市计划录取,外县市考生使用跨县市计划进行录取,若跨县市计划先录满而本县市计划还有剩余时,剩余计划只能录取本县市考生,若本县市计划先录满,而跨县市计划还有剩余时,剩余计划同时面向本县市考生和外县市考生按其在全州的位次进行录取。在录取一类模式考生填报的非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时,其彝语文成绩须按50%折算后再计入中考总分。 5、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应慎重填报志愿,一经填报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到其他学校就读。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州内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州教育考试院录取的学生名单审核学校申报的新生学籍,确保录取结果与学籍注册一致。 6、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应于8月4日至8日在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在指定网址(http://www.lsjyzkw.cn:8081)或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无论是否录取,考生均可自行打印录取结果凭条。 (二)普通高中报到注册 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在8月10日至12日18: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中考准考证原件到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州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名册进行新生报到注册,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 (三)普通高中调剂补录 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被录取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造成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可在第四批次进行调剂补录。公办普通高中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可参照考生就读地对应层次学校的分数线适量补录本县市户籍在州外参加中考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州外考生计划纳入学校调剂补录计划按调剂补录要求在第四批次进行录取。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空余学位主要面向一类模式考生进行补录。 2、学校应于8月14日前将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调剂补录计划以及报到注册学生的电子名册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汇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16日前将本县市的《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名单》(附件6)的电子版一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3、普通高中学校的调剂补录计划以及调剂补录的对象范围于8月18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4、凡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州内任何一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调剂补录的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于8月19日至20日到有调剂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考办或教育考试中心鲜章)以及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处于“未录取”状态的录取结果打印凭条。中考准考证原件遗失的,考生及家长可到参加中考所在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书面申请补办,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在补办时须在准考证上注明“原件遗失补办,以此件为准”字样,并在以上字样处加盖鲜章。 5、有调剂补录计划的学校在8月21日至22日自主进行补录。凡未参加全州中考的考生(除公办学校补录州外参加中考的本县市户籍考生以及民办学校招收州外参加中考的凉山户籍考生外)或中考成绩(含加分)低于报考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已被州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均不得予以补录。 6、调剂补录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于8月23日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调剂补录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7)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考办或教育考试中心鲜章)。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准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统一将本县市各学校调剂补录的预录取学生名单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由州教育考试院予以录取。报送的名单中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的考生以及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审核,州教育考试院将不予录取。 (四)中职学校录取 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志愿、彝区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十五、考试经费 (一)按照《凉山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凉发改价格〔2017〕841号)规定,中考报名考试费按每生60元收取,根据招生考试工作实际,报名考试费中,40元用于报名及文化考试,其中,上交州教育考试院18元,县市自留22元;20元用于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2元,体育考试8元。加试彝(藏)语文的考生,参照《四川省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川价字非〔1996〕28号),可另收取每生5元的加试费,用于各县市组织考试费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川办发〔2003〕12号)精神,对核准免收报名考试费的贫困家庭学生,其报名考试费由就读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费按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关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统考试卷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凉发改价格函〔2014〕138号)执行,各县市应于考前按照1.6元/生(生物、地理各0.8元)的标准向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上交试卷费,用于命题、制卷等开支。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组织报名、考试所需费用以及上交州教科所的试卷费,由各县市按照参考学生人数统筹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根据当地物价,在精打细算的前提下据实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三)中考报名考试费由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收取,各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将经费按规定和要求,划拨给组织考试的相关部门及上交州教育考试院。各县市组织考试的经费缺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由县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各县市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如有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基教、职教、纪检、计财、安全、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教研、技装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万无一失。 (二)各学科的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各县市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制度,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放在考务工作首位。在试卷的领取、运送、交接、保管及值守等各环节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试卷、答题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各县市、各考点要制定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预案,加强考试期间考生饮食卫生、住宿、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控疫情交叉感染风险,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县市应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有条件的县市尽量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对非标准化考场要通过加强安检、屏蔽信号等措施进行规范。每个考室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县市内要实行学校间交叉监考,初三年级的教师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教师以及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安排担任监考教师。 (五)考试期间,各县市要安排工作人员到各考点驻点督考,并对各考点开展巡考督查工作。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州教育督导办、州纪委派驻纪检组从各县市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县市间的交叉驻点督考,同时组织州级相关部门组成巡考组到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确保中考的公平、公正。 (六)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初、高中学校要精心组织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程序等,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氛围。 (七)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将按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的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考试组织、材料报送、招生录取、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普通高中年度教育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县市,取消本年度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资格,并视情节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七、严格招生纪律 (一)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报名参加中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阻挠学生参加考试。严禁初中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除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的特色项目班项目考核和艺体特长生专业考核外,严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提前掐尖招生、招揽生源、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范围。对学校擅自跨县市、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擅自接收已被州内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未达到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将严格执行不予注册学籍的规定。 (四)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招生;严禁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学生培训为州外学校介绍生源或提供招生服务;严禁各县市、各学校接受未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开展招生宣传。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州内普通高中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开展招生宣传的内容与方式,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跨县市开展招生宣传的内容与方式,公办学校由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批,民办学校由州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批。 (六)各县市要加强对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反考风考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中考考试结果及招生录取结果在正式公布前必须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查询和发布,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州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州纪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将全程管理和监督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并将考试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州上设立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考试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0834-3229650;州教育体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0834-3222975;州教育体育局青体卫艺科:0834-2163758;州教育考试院:0834-2893105;州教育技术装备所:0834-3222601。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州纪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34-3222873。 十八、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要在中考报名结束后,认真填写《凉山州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试卷需求订单表》(附件8)并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一并于6月10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各县市应及时汇总本县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准确填写《凉山州2020年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统计表》(附件9)于6月12日前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各县市需上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黎蒙,电话:3229650,传真:3229216,邮箱:M1609301250@163.com。 十九、本实施方案由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市的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并在2020年6月10日前分别上报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 二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凉山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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