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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富阳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0-5-24 9:31:45
关于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
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0富阳中考政策方案
区属各校(单位),乡镇(街道)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更好地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全区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1.具有富阳区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2.本区初中学校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一年级入学时就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并且具有在本区初中学校连续三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非富阳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且符合下列条件的非富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父母持有富阳区《人才居住证》或“外商投资便捷卡”或父母为符合相关政策引进到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等。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富阳区户籍考生可报考除普通高中(包括杭州主城区实施双向招生的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
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计划
按本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各类高中和90%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制定我区各类高中招生计划(另发)。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
步完善杭州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2〕1号)执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和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作为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三、招生考试报名要求
1.报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统一报名。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富阳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富阳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
2.考生持户口本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学校审核户口本原件,并将学籍在本校的考生户口本复印件留校备查,学籍不在本校的考生(往届生、外地就读生)户口本复印件送交考试中心存档。
3.特别说明:中途转入的非富阳户籍考生可以在富阳区报名参加中考,但志愿填报时只能报考除普通高中(包括杭州主城区实施双向招生的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中所述的符合政策的情况除外)。
四、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1.各类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7日。
2.文化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方式如下: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答卷 时间 |
满分 分值 |
计分方式 |
1 |
语 文 |
闭 卷 |
120 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2 |
数 学 |
闭 卷 |
100 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3 |
英 语 |
闭 卷 (含听力) |
100 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4 |
科 学 |
闭 卷 |
120 分钟 |
160分 |
按卷面得分 |
5 |
思品、历史与社会 |
闭 卷 |
90分钟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的50%计分 |
注:上表中考试科目“社会”即“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的简称,其分值按卷面得分的50%计分后,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3.体育考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相关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教办考〔2020〕7号),取消2020年中考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
4.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高中招生成绩总分。
5.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0分,将实际得分折合成10分制后计入高中招生成绩总分(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6.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满分为590分。
7.中考文化考试考务工作由富阳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8.中考文化考试试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富阳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9.中考录取工作由富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组织实施。
10.中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由富阳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发布。
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两项考试均安排一次正式考试,一次补考(只允许未参加正式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由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凡2020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上述两项考试。
五、加 分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按相应标准加分。
1. 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各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考生,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获第四名至第八名的考生,中考给予3分的加分。持有残疾证的考生在残疾人运动会获奖的,参照同等级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获奖名次予以加分。
2. 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或第一名者,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获二等、三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者,中考给予3分的加分(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的考生,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获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考生,中考给予3分的加分。
3. 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
4.其他类
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港澳台籍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一律凭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援鄂医疗队员的子女按《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按最高加分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经审核认定考生加分项目的加分计入高中招生成绩的总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
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
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四)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六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
(一)原则和依据
1. 原则: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 依据: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综合评语。
(二)招生录取批次
高中招生录取分五批进行。录取顺序按提前批、特长生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顺序进行,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在后面批次所填的志愿自动失效。
提前批:优质高中分配名额招生,招生学校为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附件)。提前批志愿由被确定为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分配名额招生初选确认名单中的考生填写,该志愿自动生成,获得分配名额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并且只能填报对应学校。
特长生批:仅限参加相应专业课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者填报,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中考文化成绩设定最低录取要求。综合分总分为590分,由特长分和中考成绩(含加分)按1:1折算而成(下同)。各类特长生实际录取未达到计划数时,不足的名额在该校普通类招生中补足。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生(包括富阳区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和杭州主城区实施双向招生的普通高中的招生)。
第二批:区内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
第三批:区外中专招生。区外中专的招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完成,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发。
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将在《关于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另发)中予以明确。
七、其他事项
1. 成立招生及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我区各类高中招生及其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2020年富阳区各类高中招生及其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各类高中招生及其考试日常工作,应急处理中考招生突发事件。向社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电话:考试中心63318655,教育科63379560、63323253,中共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63136718。
2. 签订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考招生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考试管理岗位责任制,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保证质量”等要求,区教育局分别与全区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签订《2020年富阳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检查和评估结果计入规范招生和规范办学有关的各项考核,同时对未达到目标要求或违反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环境。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全社会关心的一件民生工程。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节点要求高,操作流程复杂,为此,要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准确地把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传达到考生和家长,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和选择,让他们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高中学校就读。区教育局将统一编印《杭州市富阳区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指南》,免费赠送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努力提高招生考试服务水平。
4.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5. 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6. 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7.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2021年起,所有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中考;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名额招生比例从2021年(即2018级初一学生)开始提高到60%;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名额招生的名额分配将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即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计入应届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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