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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张家界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9-6-18 9:32:34

张家界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外准入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的中职部,下同)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智平

副组长:陈初赞、杨关胜、王育杰、彭、谭辉武

姚国军

成  员:覃正武、谢高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姚国军(兼)

    副主任:覃正武、孙先继、朱耀平

成  员:胡红建、王恩武、姚婷婷、杨海蓉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严控招生计划

市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张发改社会〔2019〕22号)执行。省内其它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我市招生指导计划为1500人,具体到校计划按市教育局准入审批数执行。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以下简称“市民中”)、张家界侨辉中学和张家界天门中学语言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只能在辖区范围内招生。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武陵源区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等5所学校50%的计划按初中毕业生数单列到招生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张家界市一中单列计划不向市民中初中部下达,市民中50%的招生计划单列到本校初中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数要在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市民中在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录取广益班学生40人、30人、30人(计划可落实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普通班学生155人(含市民中)、10人、10人。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以下简称“张家界航院”)和张家界市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市技校”)面向全市招生,张家界航院在永定区(含市民中)、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招生300人、20人、30人、150人,市技校在永定区(含市民中)、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分别招生460人、40人、200人、300人。张家界旅游学校、武陵源区职业学校、慈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部分专业可面向全市招生,具体到各区县招生计划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衔接。

永定区在分解招生计划时,可向市民中初中部下达普高和职高计划。

三、强化统筹管理

(一)规范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区县和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志愿由学生在网上自主填报,考生登录张家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即可完成志愿填报。登录账号为考生学籍辅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学籍辅号。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4日,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24:00,截止时间后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修改志愿。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束后如果有个别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组织征集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8:00至12:00,职业高中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9日8:00至12:00,征集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青年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或市、区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股)报名。

2.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设广益班志愿和三个以内直接志愿(具体志愿数由区县教育局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考生根据自己的意向自主填报志愿。直接志愿只能在市民中、侨辉中学、天门中学语言特色班和考生所在区县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报考职业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三个直接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两个直接专业和一个服从调剂专业。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职业院校志愿。

3.各区县要重视和支持市民中、张家界航院、市技校的招生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志愿填报工作。要将市民中与各区县一中同等对待,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4.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逐校确定初中毕业生分流比例(含异地招生),并结合区县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各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时,原则上要求有30%以上的学生只填报职业学校(院校)志愿。

5.市外职业学(院)校在我市招生准入审批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进入我市招生的市外职业学(院)校进行审核,凡准入学校将统一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2018年开始启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简称“省平台”),推动实施中职学校招生信息权威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于 5 月 10 日前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所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印发给每一名初三学生,确保省平台招生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

6.各生源学校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实现合理分流。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

    (二)规范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录取。

2.全市普通高中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加免费师范生计划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特尖生不受最低控制线限制。市民中广益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区县一中录取分数线。如果职业学校直接志愿多于该校招生计划,则划定录取分数线。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3.招生录取按档案分划线,档案分由中考九科文化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照顾加分构成。艺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的艺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必须都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录取省示范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必须都达到A等、艺术测试成绩达到B等以上(免测试的除外)。

4.办有艺术、体育特色班的普通高中可在总计划内招收3%体育特尖生,其它普通高中在总计划内可招收5%的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录取档分可以在录取分数线下降10%,但不得低于普高最低控制线。办有艺术特色班的特色学校,如果特色班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调至普通班招生计划。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初三、初二考试)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从7月4日开始通过张家界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7月6日,在原毕业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同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6.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一律按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学(院)校同步录取。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武陵源区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等5所学校的单列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录取单列计划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单列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列计划录取名单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职业学(院)校首先录取只填职业学(院)校志愿的考生,如计划未完成再录取未被普高录取而填有职业学(院)校志愿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20日。从7月7日开始,考生可以凭学籍辅号和密码登录张家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及时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7.录取通知书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加盖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公章方可生效。

8.户籍在本市未在本市就读初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凭考试成绩参加全市统一录取。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凭就读学校中考成绩证明(需加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市教育局审查备案,根据招生计划可以安排到职业学校就读

(三)规范报到注册

1.7月2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完成新生报到工作。7月3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职业院校录取结束后,于7月30日前,各职业学校完成新生报到工作。8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四)规范材料报送

1.5月31日前,各生源学校须将学生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县教育局。

2.5月31日前,各招生学校将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的特长生、体育、艺术、语言特色班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同时上报特长生和体育、艺术、语言特色、学前教育班招生方案。

3.6月20日前,区县教育局将学生志愿、体育考试成绩、艺术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及奖励和照顾加分录入到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库中。

    四、落实有关政策

(一)录取优惠政策。

1.全市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模型制作、小机器人、智力七巧板),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音乐、体育、美术比赛,个人获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一、二名分别加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体育团体项目奖前2名的,国家、省、市级分别加6、4、2分。

奖励加分可叠加,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励的,只能按最高奖加分,叠加分超过14分的,按14分计分。

2.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台湾籍、省以上劳模、烈士、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照顾6分录取。

3.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可照顾3分录取。

4.同一考生在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在上述1-3条中,取最高一项计入录取总分。

5.各区县要加大对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对象的审核确认力度,确保加分准确无误。同时,要对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对象提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二)普通公办高中择校政策全面废止,继续实行一条分数线、一次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要在招生学校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让招生更加公开阳光。

(三)各区县须制定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招生导向政策,力争每个区县办好一所艺术、体育特色高中。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设置艺术、体育特长班。

(四)各区县要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思路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优质生源科学配置,既保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又兼顾其他普通高中发展,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全市高中阶段招生,一律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计划和志愿录取。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自定标准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和无计划录取学生。凡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全市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将初中毕业生集中,不得提前组织录取工作,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一经发现,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和初中毕业学校进行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一经发现,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个人未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向各级各类学校推荐毕业生或提供学生花名册;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各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在本市抢挖生源;严禁各种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的行为发生;严禁教职员工在招生中为其他学校提供有偿服务;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与单位有关的,对学校进行通报,并追究校长责任。与个人有关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五)市外职业院校不按本办法履行准入手续或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进入我市招生的资格,并向省教育厅报备。

(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举报电话(市里举报电话:0744-8229912、8223896、8223893、8227696)。

2019张家界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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