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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2-3-31 10:03:26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衡阳珠晖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疫情防控与安全后勤保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财务工作组”等六个专门工作组,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各工作组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现有25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向省教育厅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总计划1150人,其中普通计划1130人(含体育特长类和竞赛免试类考生计划),退役军人计划20人单列。
第十二条 在我院2022年高职单招总计划1150人中,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一)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
铁道工程技术
三年
30
506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20
506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30
5060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25
5060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三年
20
5060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三年
20
5060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30
506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三年
25
506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30
460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三年
30
5060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三年
25
4600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三年
30
5060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三年
30
7800
铁道车辆技术
三年
30
7800
铁道供电技术
三年
25
7800
动车组检修技术
三年
20
8580
专业组二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90
506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90
75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三年
90
5060
建筑设计
三年
90
8250
工程造价
三年
90
506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50
5060
专业组三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90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90
4600
铁路物流管理
三年
50
5060
总计
1150
★单招计划共1150人,其中普通计划1130人(含体育特长类和竞赛免试类考生计划),退役军人计划单列20人。各专业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二)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计划和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20人,计划单列,可在专业组一、二、三中选择符合自身学习能力适宜的专业填报。具体报考条件见第十八条。
(三)体育特长类考生招生专业、计划和报考条件。
序号
特长类别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1
田径
6
考生可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专业
2
羽毛球
4
3
武术(限套路、散打)
3
4
男子篮球
6
5
男子足球
8
合计
27
体育特长类考生具体报考条件见第十九条。
(四)竞赛免试类考生招生专业、计划和报考条件。
竞赛免试类招生人数不限,招生专业只允许在同一个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见第二十条。
第四章 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 为方便学生就业,根据专业学习和企业招聘岗位要求,建议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避免影响录取或就业。
(一)所有铁路专业(含城市轨道交通类)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高度近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二)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等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适宜男生。
(三)用人单位对以下专业身高要求较严,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形象气质俱佳;铁路物流管理专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四)从学习难度来看,建议退役军人选择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专业报名。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五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六条 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条件: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 体育特长类考生报考条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有体育特长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或市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者。考生证书和奖项必须与所报体育特长类别相同。
第二十条 竞赛免试类考生报考条件:应届中职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2)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3)在校期间获得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考生获奖项目与填报专业对口。
第二十一条 考生资格审核。退役军人考生需要送审的资料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盖章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体育特长类考生需要送审的资料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竞赛免试类考生需要送审的资料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盖章原件)一式三份。
第二十二条 退役军人考生资料送审时间为3月6日17:00前;体育特长类和竞赛免试类考生资料送审时间:3月7日-3月14日17:00前,送审地点: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7室),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核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考生不能享受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类和竞赛免试类考生的相关考试政策,但可以用原身份参加对应考试。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第二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0日-3月21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同上。
温馨提示: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1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教务处考试科(图书馆二楼201室)现场办理。
第六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六条 参加我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七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满分300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退役军人和竞赛免试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我院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1)对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以及退役军人,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满分200分;(2)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3个)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满分200分;(3)对体育特长类考生,分不同特长类别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见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满分500分;(4)对竞赛免试类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八条 命题:由命题考务组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与体育课部进行统一命题。
第二十九条 保密措施: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纪检监察组全程负责监督,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三十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三十一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二条 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院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十三条 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类考生和竞赛免试类考生。录取竞赛免试类的考生,由综合录取组审核考生获奖项目与填报专业是否对口,汇总相关证明材料,报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录取后可办理免试入学手续。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计划剩余,调整到统招计划。
第三十五条 我院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方可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六条 根据考生类别、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所有专业组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对应专业组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第三十七条 我院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考试和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三十九条 我院单招考试期间,学院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条 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一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4-2524350。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的单招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十三条 我院单独招生属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全国高考普招性质相同,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其在校及毕业与普招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院有关规定,在我院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换。
第四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行按年学费标准收取。
第四十六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
第四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十二条 公布渠道和联系方式
国标代码:13941
湖南省(内)代码:4760
信息发布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htcrh.com)
招生信息网:(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招生咨询电话:0734-2522039,2548115
招生咨询邮箱:gtxyzsb2019@sina.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2524350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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