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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2-3-30 11:08:24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418号)文件要求,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实行“招考分离”,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15  省内招生代码635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性质: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兰考县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焦裕禄精神发源地兰考县,陇海铁路、郑徐高铁穿境而过,设有兰考站、兰考南站,G240、G310、G106在县城交汇,连霍高速公路、日南高速公路、兰焦高速公路在境内交叉通过,交通便利。学院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兰考县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管理。

 

1.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652.65亩,基础设施投资13.7亿元,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图书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宿舍、学生餐厅等建筑。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设备总值3200万元,馆藏图书32万册。

 

2.院(系)设置

 

学院设置人文艺术系、智能制造系、食品药品系、财经商贸系、建筑设计与技术系、现代农业系、信息工程系、旅游服务与管理系八个院系。

 

3.专业设置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已开设乐器制造与维护、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大数据与会计、现代农业技术等17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为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方式、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高职扩招对象:A(退役军人类)、B(高素质农民类)

 

第十七条 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专业、计划表)

 

招生专业有:乐器制造与维护、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大数据与会计、现代农业技术。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填报志愿

 

考生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 9 :00至12月2日18:00登录“兰考三农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http://lksndz.wecoming.net/” 按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也可扫码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九条 报名信息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于 2021 年12月9日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试办法及疫情防控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地点: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教学楼

 

疫情防控:

 

(一)印发《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出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防护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认真学习,考生签订《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二)高职扩招单招考试防疫物资储备与防护措施实施工作情况。

 

1.防疫物资准备:红外热成像测温仪、电子测温枪、消毒剂、医用酒精、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液等。

 

2.隔离室、观察室保障正常运转。学校与兰考县中医院已建立的沟通合作渠道运转正常,一旦发现考生健康异常,确保第一时间送医就诊。

 

3.对校园、考场教室、进行全面消杀、消毒工作,为考生提供干净,舒适的考试环境。

 

(三)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当天工作安排

 

1.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秩序维护

 

考生进入校园时,保卫处负责考生进入校园时秩序维护,指导考生利用微信和支付宝扫描行程卡(码)和健康码并出示,符合进入校园的考生,进入健康通道进行体温监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入校并带至临时观测点处理。同时,做好学校大门外车辆及人员的疏导、疏散工作,避免人群过于集中。

 

2.入校消毒、消杀

 

考生进入健康通道前,总务处负责对入校考生及携带物品进行消毒、消杀,确保不遗漏一人、一物。

 

3.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收交归档

 

考场监考老师负责收交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最后教务处收齐后存档。

 

4.入考场后防疫要求

 

除核验考生身份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生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结束防疫要求

 

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开考场;保卫处负责考生有序离开学校,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有专业计划未满额录取的,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对专业计划进行分配调整。并将录取结果导出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将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考生本人在 12月6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不允许转学,其他待遇与参加普招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六章 报到和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到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1.文史类  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2.住宿费:800元/年(弹性学制学生不在学校住宿,不收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奖励、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档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为每生每年2600元。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生每年400元。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考生和家长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22221666   0371-22221201

 

学校网址:   www.lksnzyxy.cn

 

电子邮箱:lksnzyxyzb@163.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兰考县中州路西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高职扩招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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