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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0-6-2 22:01:05
2019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全称、校址
1.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3.学校代码:13994(国标) 1807(江苏省)
二、办学层次、类型
1.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招生计划
1.学校2019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也可访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网(http://www.naujsc.edu.cn)查询。
2.根据教育部规定,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六、录取办法
1.江苏省内(文、理)
(1)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2)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加4分;A加3分;B+加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如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如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苏省内(艺术)
(1)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3)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报考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
3.江苏省外(文、理)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门总分依然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两个专业除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4)2019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两个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的考生不会被调剂到该专业。
5.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6.其他要求按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七、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国际合作办学和嵌入式培养除外。(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计划备注栏,以最终相关收费文件为准。)
(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外,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每个月按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临时岗位是12元/小时标准发放。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1.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九、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信息公开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学校网址:http://www.naujsc.edu.cn/招生邮箱:jsxyzsb@163.com
咨询电话:(025) 85780042、(025) 85780043 传真号码:(025) 8578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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